您的位置: 首页 > 资讯 > 其他 > 车辆车祸报废怎么办
车辆车祸报废怎么办
更新时间:2024-04-26 15:40:42

  车辆车祸报废,处理的办法如下:1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。需要带齐汽车所有者的身份证、所有者的机动车登记证、所有者的机动车行驶证、所有者的机动车号牌;2、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开具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。此外,如果车祸是他人需要承担责任的,可向侵权者要求赔偿损失。

 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。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,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。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。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,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。

相关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