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 首页 > 资讯 > 社会 > 监视居住的期限
监视居住的期限
更新时间:2024-03-29 07:10:05

  1、监视居住最短没有规定,只有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。

  2、在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期间,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、起诉和审理。

  3、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,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。